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环发〔2023〕2号)要求,依据神农架林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神农架林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神环委会〔2020〕13号)职责内容,我局梳理了本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现将本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生态环境问题公众受理举报和处理机制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1.指导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推进城镇建筑垃圾、餐厨垃圾处置和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指导监督非法污泥堆放点取缔。
2.负责贯彻落实《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和《神农架林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水平。
3.负责拟订城市管理执法、城建监察、市容环境卫生的政策法规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已确定由城管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
二、生态环境问题公众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
公众可通过我局举报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举报和反映我局职责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我局将依规办理并予以答复。
(一)电话举报:0719-3337762
(二)来信来访地址:神农架林区松柏镇常青路13号
(三)邮政编码:44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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