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公安局:
现将第038号政协提案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等车辆的建议的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委员。
截至目前,我局已整治人行道机动车停车50余起,对3起占道停车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已累计清理占道、出店经营、流动摊贩200余起,清理道路两边乱搭乱建5处、乱堆乱放80余处、杂物10余车,先行登记保存物品60件,行政处罚29起。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采取“疏堵兼并、依法治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开展人行道市容市貌秩序专项整治。一是根据《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管控公共区域步道板上的车辆停靠,对乱停乱靠的现象采取口头警告、上锁、拍照取证、张贴《林区道路两侧违章停车处理通知书》等方式进行处罚;二是对屡教不改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物品、乱堆乱放物品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通过行政强制措施进一步规范人行道通行秩序。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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