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运兵、雷怀明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松柏城区打造“点亮”工程激活“夜市经济”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你们所提出的建议,按照政府对路灯管理职责划分,住建局负责路灯建设,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日常运营维护。2020年林区住建局组织人员赴重庆市巫山县学习路灯美化、霓虹灯建设工作,受疫情影响该工作未得到有效推动。住建局已将狮象桥至松柏镇沿河道周边环境整治、路灯美化亮化改造升级工程纳入“美丽街区”二期项目规划,并进行招投标工作。后续,城市管理执法局将按照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041号提案意见建议,加强与住建、规划、松柏镇等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做好霓虹灯的建设工作及建成后公共区域供电保障工作。依法履行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节能降耗的职能职责,做好城市照明设施完好安全运行的检查、维修、管理工作,全力推动路灯美化、霓虹灯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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